一、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善于把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起来,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紧紧围绕院党委的中心工作,领导工会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代表院工会及时与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请示汇报,沟通情况,作好上情下达的疏通工作,协调院工会和其它职能部门间的关系。
四、配合学院行政,采用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业务文化素质,提高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2.组织工会委员会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议题,负责收集、整理“双代会”提案。
3.对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意识。
4.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合法权益,接受和反映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六、根据工会章程,定期组织、筹备“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和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
七、在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八、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代表学院党、政、工探望慰问困难教职员工或因病住院的教职工。负责协助和督促院行政,努力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快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问题。
十一、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
十二、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向主席负责。
二、组织院工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和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工会精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做好院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向院工会委员会、各基层工会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交流和总结。
四、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做好提案的收集,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协助、督促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处理,收集和公布教职工提案的回声。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五、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委的助手,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群众的行动,倾听群众的意见,将教职工的想法吸纳为学院领导决策的依据。
六、加强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了解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向工会主席和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抓好师德建设,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树、创、献”、“三育人”等活动。
八、负责调解教职工民事及家庭纠纷,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九、协助主席编制经费预决算,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十、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黄淮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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