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审核细则。
一、课程目标的制定与落实
任课教师(团队)应贯彻OBE理念,依据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结合课程内容制定相应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应与课程内容对应,保证对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全面支撑。授课过程中应注意课程目标的恰当考核评价方式,尤其是无法通过试卷卷面体现的能力目标考核时,考核评价方法应得当。
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的合理性审核
(一)预审与教师自查
课程任课教师(团队)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责任人。在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前,任课教师(团队)对评价的原始支撑材料,如:试卷、论文(作业)等的合理性进行确认。内容包括:①课程教学标准规定的课程分目标达成情况;②考核内容是否完整体现了课程对相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考核;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的适切性;考试试题题型、难度、分值、覆盖面等是否合理;③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等。
(二)自查结果审核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确认课程教学大纲科学合理的前提下,组织任课教师(团队)和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对任课教师(团队)自评的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对应课程分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评分标准与结果使用是否具有一致性,判定结果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则责成课程任课教师(团队)对评价依据重新梳理,直至满足合理性要求。
三、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任课教师(团队)根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环节的实际情况,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评,以专业全部参与课程学习的学生为样本,并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课程任课教师(团队)按照要求提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全部归档材料。
四、评价结果及使用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评价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贡献是否达成,并及时反馈给课程任课教师(团队),帮助其了解课程特点及所处水平,发现课程教学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应教学环节,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帮助专业结合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