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做好我院的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成长,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实施导师制的工作目标
1.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
2.挖掘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特长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二、导师制的对象和宗旨
导师制的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通过导师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引导和指导,使学生做到:人格上自尊,学习上自主,生活上自立,行为上自律。
三、导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恪守职业道德,人格高尚,品行优异,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敬业精神;
3.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4.一般要求任教两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四、组织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长、副院长、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组成。日常工作由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和学工办主任负责管理,宣传发动和考核评估等重大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交流会,一年一次评估总结。
五、导师制的操作办法
(一)工作流程
宣传发动(每年九月)→选聘导师和所指导学生→导师和所指导学生双向选择(每年十月)→导师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建立成长档案、交流与辅导、家庭联络、导师会诊)→年度考核→毕业季考核与奖励。
(二)导师制的工作原则
1.个性化原则。把握学生个性差异,了解学生兴趣与特长,因材施教,促进发展。
2.亲情化原则。导师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成长。
3.渐进性原则。遵循青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
4.实效性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三)导师的工作方法
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导师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塑造学生的人格。
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导师通过经常性地与学生谈话,或运用电子信箱、微信、QQ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为学生分忧解愁,走进学生的心田,建立心理上的认同,达到心理相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导师创造条件,培养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的能力,形成学生自我调节的良好心态,通过学生对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积极主动的自我调节,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的。
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导师指导学生不仅是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研究的课题,对于所指导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记载、分析,定期开展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不断提高“指导”的工作水平,也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
5.个人负责与共同指导相结合。导师工作以导师本人对学生指导教育为主要形式,提倡和鼓励导师之间相互合作,共同指导,但年度考核只对导师个人工作进行。
(四)导师与所指导学生的选择与配备
由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导师所指导的学生要各年级兼顾,男女生兼顾。具体步骤如下:
1.向学生提供任课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
2.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列出导师名单。
3.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学生的情况,选择所指导学生。
4.根据师生双方选择的情况,适当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导师与所指导学生。其中导师和指导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5.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依据自己的发展和职业规划申请变更导师。
(五)导师工作职责
做到“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和就业指导”。具体职责有: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
3.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
4.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生理的长辈,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
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多方协作。
6.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指导学生做好职业及发展规划。
(六)导师工作要求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学期的综合表现及分析。
2.交流与辅导。每月至少与学生交流(面谈、电子信箱、QQ、微信等)辅导一次,并记录辅导内容。
3.定期与家长联系沟通。每学期至少一次电话访问家长,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等(单亲、重组更要作为重点)。
4.个案分析与研讨。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六、考核与激励
每学年由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量化考核。其中量化考核包括: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查看记录、师德评价)(20%)+所指导学生评价(30%)+业绩评价(50%)。
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包括查看导师工作记录、导师工作考勤等所给出的百分制评价平均分数;所指导学生评价是指由学生对导师工作给出的百分制评价平均分数;业绩评价是由导师指导的学生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荣誉及相关资格证书所形成的百分制评价平均分数(具体办法由院学工办制订)。
导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次,优秀占30%,良好占40%,称职占30%,每个等次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或物资每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导师所指导学生在毕业时,考取研究生的由学院对导师进行奖励。
导师工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导师工作考核的结果是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导师工作考评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可参加评优评先,称职等次的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我院教师不参加导师制工作的不得评优评先,不予推荐晋级晋职。本方案自2016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