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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政联系席会议制度
日期:2013-05-31 09:19:11  发布人:admin 

 

党政联席会议为图书馆内部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和馆长共同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发布会议纪要。

1、馆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参加馆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为馆党总支书记、馆长、副馆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3、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党总支书记或馆长主持。

4、馆内行政业务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包括:本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藏书建设、管理队伍建设等;部门的设置调整、人事调配、确定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等;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分配等。

5、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有效,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6、党政联席会议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7、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应有明确的议题,会前应作必要的调研、沟通和协商,并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

8、党政联席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应根据决定的内容,或向学校领导报告,或向本系群众通报。

9、所有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内容,应注意保密。

10、馆党政联席会议要按“会议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并作为馆文书档案材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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