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7-03-15 00:00:00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452
 

(豫教高二字[1991]144 号)

 

 

各普通、成人高校:

近几年来一些成人高校在受理学生转学问题上,掌握条件不一,给学籍管理带来了问题。为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管理,保证教育质量,现将我省各类成人高校在籍在校学生的转学、转专业问题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各类成人高校的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和转专业。因特殊原因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转学或转专业。

(一)学员在学习期间,因工作性质变动,需要转专业者。

(二)学员因工作调动,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需入其他院校者。

(三)学员所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认为有特殊困难,不转学员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或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学习只剩一学年者。

(二)文理跨科类,本专科之间(含相同专业),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等)转其它专业者。

(三)业余转脱产学习者。

(四)入学资格要求条件不一致者。

三、办理转学、转专业的程序合要求

(一)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签署意见,转出系提出意见,拟转入系审核同意,学校主管成人教育的部门审查批准,报省教委备案。

(二)广播电视大学分校之间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转出分校转入分校审核同意,省电大审查批准,报省教委备案。

(三)在本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之间转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签署意见,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委批准。

(四)外省(市)学员转入我省学习者,由学员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新调入单位)和转出学校提出意见,经所在省教委行政部门同意后,再由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报省教委审批。

(五)转学或转专业,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审批表》,其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

(六)转学(或转专业)一般转入相同专业。确实需要改变专业者,原则上随所转专业的一年级学习。

(七)各类成人高校要严格掌握转学、转专业的条件,不得现转学或转专业后再补办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或不予备案),不承认其学籍。

河南省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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