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成人教育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办理与发放工作暂行规定
日期:2010-10-10 00:00:00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584
 

为了维护国家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认真、严格、准确地做好毕业证书办理、发放和电子注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填写《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一)各院、系及函授站于每年的9月份到成人教育学院领取《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二)凡按国家规定招收的学生,经入学注册后取得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裸,考试(考查)合格,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要填写《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三)此表需认真、如实、逐项填写,各项内容必须和录取审批表完全一致,否则此表无效。确有特殊情况者,统一交成人教育学院学生科处理。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表装入学生档案,各院、系、函授站在填写成绩时需严肃认真,不得涂改。

(五)自我鉴定栏内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代替,否则毕业资格审查表作废。

(六)学校毕业鉴定栏,各院、系、函授站要全面、认真、客观地填写,不能只写同意毕业应付了事。

(七)各院、系及函授站每年1030日前要将填好的毕业资格审查表、毕业生学籍表一并交成人教育学院,加盖成教学院院长、校长和学校印章。

(八)毕业资格审查表不得复印。

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一)各院、系及函授站于每年的9月份到成人教育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毕业生登记表》中毕业生的姓名排序要严格按照录取审批表的顺序填写。转学、转专业及留级的毕业生须填写在其他毕业生之后。

(三)根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之需要,各办学单位要如实、准确地采集每位毕业生的身份证号,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如果和录取审批表不一致,要将考生入学档案交成教学院学生科,由成教学院交省招生办公室确定,否则不予电子注册。

(四)每年1030日前,各院、系及函授站将《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生身份证号码交成人教育学院学生科。

三、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一)所有正常毕业和留级补办毕业证的学生,均需按规定的时间到校进行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

(二)图像信息采集流程:(1)到成教学院学生科查询有关信息,包括毕业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录取信息相符);(2)电子注册交费,领取照像机读卡,并按要求涂卡;(3)按规定次序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四、毕业证书办理与发放

(一)经成人教育学院初审合格的毕业生,由成人教育学院集中一次报省教育厅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验印、打印、电子注册。

(二)没有及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其毕业证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当年不予电子注册。结业学生经补考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及验印事宜亦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

(三)毕业证书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各教学单位领取毕业证书时须先到成人教育学院学生科领取《毕业生手续办理清单》,然后到财务处结算毕业班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如有拖欠,暂不发给毕业证书。

(四)办理和发放毕业证书只对教学单位,不对个人。

(五)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手续的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策,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丢失、损毁等行为要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取消有关教学单位的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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