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办法
日期:2010-10-12 00:00:00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217
为了做好成人教育生源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禁止乱招生、乱办班、乱许诺现象。
二、要按照“稳定规模、提高效益”的原则,根据我院师资、教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业及计划的申报
(一)专业申报。原则上是在我院已有的普通全日制专业基础上申报成人教育专业,各教学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文件精神,做好专业申报的论证工作,由成教院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报批手续。
(二)计划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师资、教学设备及生源等方面的情况向成教院提出年度招生计划,经成人教育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生源组织与宣传
(一)成教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各教学单位共同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二)招生简章由成教院统一印制。
(三)成教院负责对外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五、录取环节的管理
(一)录取工作由成教院负责,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及地点参加成招录取。
(二)成教院依据当年的成招录取政策和上线生源情况,认真制定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录和补录工作由成教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生科统一为新生编制学号,并列出分教学站、分专业招生人数统计表。
(二)统一打印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教学站领取通知书时交录取费。
七、招生工作总结与存档
写出招生总结报告,与招生宣传材料、录取化名册、报到材料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