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工作日
受理科室:教学运行科(204房间)
经办人员:王诗豪(电话:2853527)
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在审核教师调课申请时应坚持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为原则,从严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或系统内调整教学安排的信息填写不完整、未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不予批准。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每学期每门课程临时性调课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10%,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课表上课的,其所在教学单位应及时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更换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3.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不进行调课事宜,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如因课程安排不尽合理或其他正当合理原因,需要永久调整上课时间、地点或任课教师的,须在第二周内完成,学期中间不进行该类型的调整。
4.遇下列特殊情况方可申请调课:学生必须参加的临时性全校活动,需要占用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因病、因紧急事件无法按时上课;任课教师因公出差;因课程内容、教学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上课时间、地点或形式的。
工作流程:
1.调(停)课必须由任课教师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若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个人申请,也可由学院教学办代为提交申请。
2.学院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审核,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教务处确认处理。
3.调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任课教师负责将调课信息及时通知学生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