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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9-15 09:30:54    打印本文


   一、及时传达、努力贯彻学校、本院的有关决议措施,服从领导,协助领导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学风。

三、积极向院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具体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教育,深入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和相关表现,检查和纠正各种违纪和违规行为,积极防范学生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事情,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

六、开展基础文明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深入开展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学习方法。

八、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素质教育和素质拓展活动。

九、协助做好本系的党团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党团知识学习和主题活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等党建工作。

十、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积极向院团总支、学生会推荐优秀干部。

十一、 要积极与学生任课教师和家长联系,开展谈心活动,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每周与学生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次,重要谈话要有记录;定期召开班会、学生座谈会和学生干部会议等。

十二、 根据本院安排,负责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申办、学费催交等工作;协助做好新生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鉴定工作;违纪学生处理和善后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材料归档工作。

十三、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学生装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十四、 参加院系学生工作值班,保持信息通通畅,维护校园稳定。

十五、 若是兼职教师,可适当承担教学工作,但原则上每周不能超过6学时。

十六、 经常向院领导联系并及时汇报工作。

十七、 积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子信息学院

                                                              20229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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