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0-05-15
发布人: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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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名额:2020年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各院系根据条件,择优推荐,限推荐一名。

    (二)推荐对象: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

    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网址:http://dtr.haedu.gov.cn/。其工作流程如下:

    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10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情况;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20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4.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2015年以来出版的着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着作等原件须在交材料时同时提交,人事处审验后退回。

    7.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订后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2020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装好由本人交到人事处。

    五、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21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专家评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六、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电话:2853066         邮箱:rsc@huanghuai.edu.cn

     附件:复印件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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