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教办科技﹝2019﹞478号)、《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9﹞481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治理范围
校内各单位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管理服务类的教育移动应用(APP、微信企业号、微信小程序等),包括各单位自主开发、外包开发、选用第三方和上级单位要求使用等教育移动应用。
二、工作安排
1.摸底自查。12月30日前各单位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并进行摸底自查,将本单位要求或推荐师生使用的移动应用程序登记上报。
2.筛选清理。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校园移动应用程序开展筛选清理,形成我校教育移动应用名录。
3.规范管理。2020年1月31日前,学校及相关责任方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我校教育移动应用名录中的提供者及使用者备案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移动应用规范清理工作,保证摸底自查工作全面准确,如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网络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2020年2月1日起,未经学校审定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要求学生使用。经学校审定,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因其它用途推荐师生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填写好《黄淮学院校园移动应用统计表》(附件1),于12月3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ecurity@huanghuai.edu.cn,纸质版(需要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信息化办公室(地址:图书馆北侧五楼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2853351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