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责任书
日期:2013-01-05 00:00:00
来源:信息化办公室
一、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格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黄淮学院校园网入网及管理暂行规定》、《黄淮学院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和《黄淮学院校园网信息上网管理规定》。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与校园网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校园网。
五、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校园网IP私自建立HTTP、FTP、BBS等网络服务。
六、为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通畅,用户应当作好防毒防黑措施,不得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散布病毒等
七、各部门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重视安全问题。
八、保证每天监测并记录所负责网站的信息安全状况,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真实、健康,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各类互动栏目,严格按照“先审后贴”的要求。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立即删除,对于自身无法清除的内容,及时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协助处理。
九、 网站管理员即为网站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原责任人承担。(假期无特殊安排的,值班人员即为本单位(部门)网站责任人,不再上报)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部门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个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入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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