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院,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开展教学检查是依据学校和我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范的要求,对我院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以促进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和有效监控教学各环节的质量,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的水平。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办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学工办主任和团总支书记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抽调有关部门的其他人员参加。
各教研室拟定本教研室检查计划,配合学院开展检查工作并向院汇报检查情况。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我院教学检查制度与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同步执行,侧重教学细节的监控,检查方式分为四类:
1.期初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完备、教学进度安排、教案规范、教材选用、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
2.期中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效果等情况。
3.期末检查主要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课程考试考核情况,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含考查试卷)、成绩评定情况、教学文件整理与归档情况等;
4.日常抽查主要是随机检查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的教学秩序及运行,监控实习实训过程及环节。通过检查监控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改革、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状态,保持对教学活动的常态监控。
四、教学检查情况的使用
教学检查结束应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有关教研室,并报请院领导予以解决。检查结果与教师和相关教研室年度考核挂钩,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