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马克思主义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党委备案同意,将江省身同志列为预备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式时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96-2853025
公示期内,凡确定以上同志为预备党员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反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民族 |
职业 |
职务 |
1 |
江省身 |
男 |
32 |
博士研究生 |
汉族 |
教师 |
专职教师 |
中共黄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