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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评先争优”管理新举措
日期:2009-01-08 11:02:23  发布人:admin 

为了激发馆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打破以往平均分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贯彻执行学校实施的奖惩分配制度,实现图书馆管理科学化,图书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业务部门多,岗位设置不同的特点,提出了鼓励先进,争先创优的具体措施。

在评选活动中,依据黄淮学院图书馆图字[2008]03号文件提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各部门进行逐条对照自查,写出总结,在全馆会议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最后实行投票选举。投票办法为:全馆人员的投票分数占50%,技术委员会人员的投票分数占20%,馆务委员会人员投票的分数占30%,得分最多者当选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部门按照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向图书馆推荐,最后由馆务会议确定人选。

图书馆将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颁发锦旗和证书,以资鼓励。并要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料均进行填表备档,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撰写:陈良 审核:苏毅)

         

 

              图书馆

                            20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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