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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清还图书及换发图书证的通知
日期:2012-06-13 00:00:00  发布人:admin 

学校各单位:

为使图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图书馆拟对图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换代,现将清书换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还图书

1、        学生读者请于620日前清还所借图书。

2、        教职工读者请于625日前清还所借图书。

二、       换发教职工借阅证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填写《(单位)换发图书证登记表》,见附件。

2、教职工每人交1寸免冠照片1张,排列序号与登记表相同。

3630前各单位统一交图书馆南楼一楼121室。

 

联系电话:2879981

 

附件:    (单位)换发图书证登记表  点击下载 

 

图书馆

20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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