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驻社科奖〔2017〕1号)精神,我院开始组织实施申报2016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市直局委(县区)以上单位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天中论坛》采用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被市(厅)级领导或县(处)级以上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省驻驻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论著,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则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4.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1、每一项成果报送原件1份,(著作5本)(评后退回),复印件5份(含封面、目录、文章),没有原件的概不受理。个人申报表一式5份,电子文档一份;汇总简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单位、个人必须填写),电子文本发至:1175146846@QQ.com,
单位电子文稿名称:“成果奖申报+XX单位”),个人申报材料文件名称格式“成果负责人+成果名称”。
2、每份申报表与一份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发表论文含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网站采用含文章上报网上全景截图材料;采用材料含被采用证明、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5份,申报表在前,复印件在后)
3、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表首页贴于档案袋正面。
三、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5日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信息服务部。
图书馆
2017年6月9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doc
附件1:2016年度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 2016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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