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职成〔2021〕191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1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20〕228 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就 2021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函授站
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的函授站,我省高校在省内、外设置的函授站(含直属函授站)。
(二)校外学习中心
郑州大学在省内、外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
各高校、河南开放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督促指导,对不参加年检的站点视为自动撤销。2021 年新设尚未开始招生的校外教学点也要参加年检,实行零报告。
二、工作内容
(一)年检年报
1. 校外教学点自检。7 月 20 日前,在豫各类型校外教学点均需对照《××高校××(站)点××年度自检负面清单》(见附件2),严肃认真做好自检自评,并按时向当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主办高校分别报送自检自评报告(见附件 1)和加盖公章的自检负面清单。一站多点的要一校一报。
2. 主办高校普检。各主办高校(含省外高校)对所属校外教学点(含设在省外的教学点)进行年度普检,并对受检站点逐一
做出等次评定。年检报告(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排查的风险隐患、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和《××高校××校外教学点
××年度自检负面清单》(见附件 2)、《××高校××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汇总表》(见附件 4)于 7 月 30 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河南开放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省内奥鹏教育学习中心进行普检。
3. 各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抽检。在各站点上报自检结
果的基础上,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校外教学点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确保 3 年内能够普遍抽检一遍,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教学点被抽检不少于两次。抽检要重点突出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潜在风险隐患多的校外教学点,突出省外高校校外教学点,重点查处取缔没有备案的教学点。抽检报告(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排查的风险隐患、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等)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校外教学点抽检汇总表》(见附件 3)于 7 月 30 日前报省教育厅。
4. 省教育厅复检审核。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
主办高校上报的年检报告和年检结果进行复核,并视情况组织对部分站点进行实地复检。
5. 公布年检结果。复检结束后,省教育厅将通过正式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官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等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暂不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可以继续办学;年检暂不合格的要针对问题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设点资格;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设点资格。
(二)风险隐患排查
1. 排查内容。各地、各高校及校外教学点在年度例行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安全稳定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主要事项见附件 5)基础上,重点清理整顿不规范教学点、取缔非法教学点, 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引发安全稳定事故和廉政风险;重点开展安
全大排查大整治,贯彻落实全省火灾防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商丘市柘城县某武术馆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2. 排查要求。各地、各高校及校外教学点要切实增强责任意
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 深入开展排查工作。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案(事)件的发生。通过排查,进一步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在自评报告、年检报告及抽检报告中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晰责任。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高校要强化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规范有序组织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从而导致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规范年检,排查隐患。各地、各高校及校外教学点要严格执行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相关规定,实事求是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年检工作。各高校和各市(直管县) 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
期完成。在年检过程中,要重点开展安全稳定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清理整顿不规范教学点、取缔非法教学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三)强化整改,持续提升。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督促、指导,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年检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应逐项落实问题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立项、整改,消除薄弱环节。通过年检,要从源头上治理潜在不规范行为,持续提升校外教学点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发现工作亮点和经验,我厅将对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宣传推广。
各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外各高校、河南开放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于 7 月 30 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 PDF
(加盖主办高校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和 Word 两种格式同时发送至 zcjc@haedu.gov.cn,纸质书面材料邮寄至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四、联系方式
1.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刘东洋 王真真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zcjc@haedu.gov.cn
2. 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黄丹青 杨燕联系电话:15037160516 18503850769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北路 36 号河南开放大学
附件:1.××高校××(站)点××年度自检自评报告2.××高校××(站)点××年度自检负面清单
3. ××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校外教学点抽检汇总表
4. ××高校××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汇总表
5. 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安全稳定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主要事项
2021 年 7 月 16 日
附件 1
××高校××(站)点××年度自检自评报告
教学点名称 |
××高校××市(县)××(站)点(××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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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招生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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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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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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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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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检工作执行情况(如何组织实施,保证打分客观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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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工作改进与创新的具体措施及成效(主要说明针对上一年度工作中存 在问题及风险隐患的改进措施及成效、本年度工作创新与特色之处,重点提供相 关数据、图表和图片资料,不超过 8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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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问题或差距(对照《自检负面清单》、深入分析招生、教学、管理、 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差距,不超过 8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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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进措施及下一步打算(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及下一步打算,不超过5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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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与建议(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意见建议,不超过 300 字) |
附件 2
××高校××(站)点××年度自检负面清单(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自评分值 |
1.办学定位(20 分) |
★1.1 是否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 人才培养全过程(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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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是否有明确的办学思想,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是否协调发展(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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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是否高度重视自检工作,成立专门的自检工作机构(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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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是否经常与主办高校沟通,认真汇报,主动接受指导,及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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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学条件 (20 分) |
2.1 是否具备符合省教育厅备案要求的办学资质,并在教育厅备案(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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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是否有招生、教学、考试、财务、安全等方面的完备制度(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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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是否具有满足实际需求的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队伍(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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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是否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学场所和完善的教学设施(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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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是否规范管理相关档案资料(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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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教学管理 (35 分) |
★3.1 是否按省教育厅、省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招生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违规承诺、擅自违规调整学费标准等行为(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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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是否具有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主干课程教材,是否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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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教学过程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归档可查,是否可记录、可监控、可评价、可追溯(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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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有无使用盗版教材或教学内容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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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主干课程教师是否由主办院校选派,聘用教师是否经主办学校审批(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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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主干课程考试是否由主办学校组织,试卷是否统一印制、考风考纪是否严格、试卷阅 改、试卷装订是否规范(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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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学士学位综合考试与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规范,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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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管控 (25 分) |
★4.1 是否存在因违规虚假宣传产生负面舆情,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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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是否存在衍生多级教学点的现象,擅自设点外点、点外班(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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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是否存经营不善、难以维系或资金链断裂的风险(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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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设点单位或站点法人代表(或实际转让承办权)(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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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自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以及不经过主办高校直接收取学费、超前收取学费的 现象(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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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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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自检结 论 |
站点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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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主办高校结论 |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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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复 检审核结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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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检查结论为合格、暂不合格、不合格三种; 2.70 以上为合格,60-70 为暂不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3.带“★”的为核心达标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暂不合格,有两项不达标不合格。 |
附件3
××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校外教学点抽检汇总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教学点名称 |
合作高校 |
教学点地址 |
教学点类 型 |
教学点负责人 |
备案时间 |
上年度招生数 |
年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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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微信号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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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学点类型包括函授、业余、远程等;2.年检结论为合格、暂不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附件4
××高校××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汇总表
高校(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教学点名称 |
教学点地址 |
教学点类 型 |
教学点负责人 |
备案时间 |
上年度招生数 |
年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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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微信号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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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学点类型包括函授、业余、远程等;2.年检结论为合格、暂不合格、不合格 3 个等级。
附件5
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领域安全稳定和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主要事项
重点排查合作办学行为是否违反上级政策规定或校内“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是否存在合作方不能履约而给学校带来的安全稳定风险,特别是涉及学生群体表达利益诉求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是否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常态化的管理培训和检查指导, 有无放任不管或故意刁难等极端现象;是否在考试中存在有组织的集体舞弊事件;是否由学校严格收费和票据管理、规范经费分配和使用,有无廉政漏洞风险,有无让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超前收费的现象,以及学校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有无开展有效监督和管理;是否有收集校外教学点、学生意见建议的正常渠道, 并建立相应的反馈制度。
重点清理整顿不规范教学点、取缔非法教学点,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引发安全稳定事故和廉政风险;重点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汲取商丘市柘城县某武术馆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 年 7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