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8-07 00:00:00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量:420
 


关于做好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郑州铁路局教育处,各高等学校:

  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各项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构建和谐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教育局和招生办要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主动争取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顺利。

  各地教育局、招生办和评卷院校要把试卷、答卷保密安全作为成人高招工作的第一要务,抓实抓好。要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试卷在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考试实施过程中试卷在考点存放的管理,启用备用卷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为防止考生从考场带出考题,当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准提前交卷出场。要加强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网上评卷系统、网上录取系统的管理,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要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替考。考生进场严格实行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三对照。考试期间,高校和普通高中要坚持正常学习或考勤,辅导员、班主任要清点人数。对参与替考的高校、中学在校生,由学校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检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

  加强防范和打击在成人高考中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非法行为。各考点要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覆盖到所有考场。考生及监考员、巡视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均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要利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查,防止考生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所有考点都要安排公安或武警战士参与维护考试秩序。

  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巡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选聘、培训监考员。实行监考员交换制度和考前抽签制度,保证每个考场至少使用一名外校教师监考。继续实行跨省辖市异地派遣巡视员,定点包场巡视。要切实加强以监考员为主的监考队伍建设,提高监考员的责任意识,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二、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在去年实行网上报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网上报名方法,做好网上报名政策咨询及技术指导,让广大考生了解网上报名的要求和程序;加强网上报名的数据管理,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全面、准确、规范、安全,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继续实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考生本人须到信息确认点采集照片信息并对网上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确认点须现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验,并让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为了防止有组织的大规模考生异地报考,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各地在报名信息汇总时,要检索考生重复报名和异地报名情况,发现异常,迅速处置。对同一考生重复、异地报考的,要取消考试资格并严肃处理。

  三、实行网上评卷,提高评卷质量

  在我省成人高考高中起点语文科目连续五年实行网上评卷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成人高考所有科目实行网上评卷。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切实做好网上评卷网络环境硬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网上评卷管理体系,有效控制评分误差,按时完成评卷任务,提高评卷工作质量。

  四、坚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向,规范函授教育招生工作

  各成人高校要增强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意识,坚持以业余形式学习为主的办学方向。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08年起,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有关成人高校要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要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使招生章程真正成为高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规范的招生承诺,成为约束自身办学行为的规范。招生计划要按规定通过教育部网上计划管理系统履行计划报批程序,列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招生。招生学校需要单独组织专业课加试的,必须在我省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并按省招办要求在网上报送加试成绩。

  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招办和成人高校招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要利用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接待考生来访、来电咨询,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各种问题。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为主要平台,发布招生信息,公布录取结果,为考生提供免费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和信息渠道宣传招生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工作制度,加大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的,有关部门和成人高校必须坚决查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河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
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14个)
3.
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53个)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2: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14个)


第一拖拉机厂、平顶山帘子布厂、姚孟电厂、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洛阳铜加工厂、中原石油勘探局、平顶山矿务局、义马矿务局、安阳玻壳厂、安阳钢铁公司、洛阳玻璃厂、洛阳石化总厂、焦作电厂、洛阳轴承厂。


附件3:河南省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名单(53个)

苏区县:确山、桐柏、新县、商城、平桥、罗山、光山、固始、潢川
山区县(市):灵宝、陕县、辉县、林州、登封、西峡、内乡、济源
贫困县:兰考、嵩县、汝阳、宜阳、洛宁、栾川、伊川、鲁山、叶县、滑县、封丘、原阳、台前、范县、濮阳县、舞阳、卢氏、淅川、南召、社旗、方城、虞城、睢县、宁陵、民权、夏邑、沈丘、淮阳、郸城、商水、新蔡、平舆、上蔡、泌阳、淮滨、息县

 

 

河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在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好考区地点、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

  在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进行头像信息采集,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凡经过网上预报名而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在信息确认阶段,网上报名系统仍可以接收考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者,不接受其报考。

  2、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各地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6)考生一般应选择在户口所在地进行信息确认,若在异地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招生部门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
 
  3、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10—96日。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10—915日。
  (3)全省集体验收汇总数据时间:917日。

  4、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要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须进行确认。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若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而未被录取,可于121日至3日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填报调剂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调剂志愿与原报志愿的科类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填报调剂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须包含在原报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08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复员、退伍军人报考,应持复员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和信息确认,并同时出具考生本人当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招生部门利用当年录取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还应当告知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能出具专科毕业证书的,招生学校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时,由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查专科毕业证书,不具备的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持外省(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信息采集要求

  (1)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采集。在确认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现场核对。错误信息要及时纠正,无误后分别由考生本人和信息确认点负责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

  (2)考生的照片信息要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采集。照片统一采用白色背景,加河南成招(报名序号)字样的徽标。采集的考生照片应按新身份证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

  (3)对考生已确认信息要认真核对,及时打印上传,保证省、市数据一致性。

  7、报名组织与管理

  (1)考生信息确认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的信息确认点(专升本和免试入学考生信息确认点各地可以集中设置),负责信息确认点的培训和管理。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指定专人审核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收取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经考生签名确认的信息校对单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有关资格认证专用章。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留存当地招办,各地要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3)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考生的证件,由各地招办统一组织审查。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且要签名并加盖印章。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等考生的证件,于920日前报省招办复审。

  (4)做好咨询工作。报名期间,各地招办要发挥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作用,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咨询工作,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保证考生报名顺利进行。

  8、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二、考试

  1、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全国统考使用结束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3、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预案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省招办,省招办接报后立即上报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考场均设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场的编排由省招办按考生报名确认所属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统一使用计算机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别按考试科类集中编排。考生准考证和考生考场座次表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程序集中打印。

  5、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科类: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专升本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6、统考科目除专升本政治增加十七大精神内容外,其余科目仍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7、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20081011—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11

1012

9001100

 

 

14301630

数学(文)

史地(高起本文科)

数学(理)

理化(高起本理科)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11

1012

9001130

政 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一门

14301700

外 语

 

  
  8、术科加试

  (1)高起本、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

  (2)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3)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术科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时间定在1020—21日。美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详见《2008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5)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0月底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三、评卷

  1、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和管理。要完善网上评卷考务管理办法,制定网上评卷实施细则。加强网上评卷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2、评卷院校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全面组织评卷点的评卷工作。

  3、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阅卷评分实行岗位责任制。评卷院校要加强对评卷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网上评卷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网上评卷工作。

  4、考生的成绩在考试信息公布前属国家秘密,参与评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分有关情况。

  5、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6、考生答卷自考试结束起,由省招办按国家秘密级材料保存半年。

  四、录取

  1、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于1117日开始,12月底前结束。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和省招办要保证相互联络通讯的畅通。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3、录取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全省统一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已向社会公布,要求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的院校,可自主确定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线。

  4、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答卷扫描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内容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6、录取工作于1117-21日进行。

  7、网上录取操作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应向省招办提出参加调剂录取的报告。省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调剂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供上线落选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参加调剂录取的考生于121日至3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 进入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凭本人的网报序号和密码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工作在1215日至17日进行。调剂录取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再次组织上线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8、成人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我省14个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见附件二)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我省53个县名单见附件三)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31231日前出生)。

  (9)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成人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六、新生入学复查和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

  1、各成人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新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身份。

  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3、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4、对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河南省教育厅教招办〔200517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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