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关于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位同学、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和《黄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院文〔2022〕240号)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黄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院文〔2022〕240号)“授予条件”的我校2025年7月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须把《黄淮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于2025年5月10日下午5:00前,其它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前提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 符合申请毕业生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黄淮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粘贴照片同毕业证照片);
3.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应提交毕业前新华社统一采集信息时的照片)(照片文件名用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中间间隔减号“-”,例如:“李三-4128211999909293945.jpg”,文件名中间不能有空格);
4.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6000字,封面及格式内容要符合《黄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排版格式》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同时两者内容须一致。纸质版须装订成册,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为.doc,例如:李三-4128211999909293945.doc”;
5.毕业论文(设计)表1-表9中凡需学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等签字和写评语的地方均需手工填写内容和签名(此表单独打印无须装订到论文里面);
6.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论文须经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通过,并提供查重报告简洁版1份,重复率小于30%;若提供重庆维普查重检测,重复率不高于20%,其他平台检测结果不予认可。学校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复检,若检测结果不合格视为论文成绩不合格,不符合毕业资格,本次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7.以上材料PDF电子版由教学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jxjyxyjwk@huanghuai.edu.cn。
四、各教学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纸质版2份盖章,电子版1份)。
2.《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仅需提供电子版)。
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论文指导教师是否与学生专业相近或相同,是否具备指导资格等各项信息数据,要确保上报信息数据准确无误,以免影响下一步本科论文抽检工作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上相关纸质版材料需要签字盖章后提交。PDF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jyxyjwk@huanghuai.edu.cn。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
各教学单位在接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时,请务必对照高等教育学历继
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严把材料审核关。材料审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
1.学业成绩以学习平台记录为准:主要包括各科平均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或毕业考试成绩、补考门次等。
2.各教学单位要对申请者提交的毕业论文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最终检测,查重率超过30%者取消授予资格。
3.表1-表9格式正确,内容完整,评语及签字处清晰,时间进度上前后不矛盾。
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5.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制等是否满足要求。
六、其它
1.各教学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要求进行审核。并把初审合格者名单根据年级、专业,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形成《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
2.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事关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申报并按时报送材料,切勿延误。如因提供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自负。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3.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开始实施,现执行的相关文件、相关通知要求如与新学位法不一致的按照新学位法规定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黄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
附件2:学生参考用表
附件3:各教学单位参考用表
黄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黄淮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