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日期:2007-04-27 10:49:56  发布: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量:757

 

    胡锦涛同志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八荣八耻”,无疑是针对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来讲的。但其影响和意义却远不止于道德领域,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促进作用,同样重大而深远。

道德建设重在源头治理

毋庸讳言,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规范。符合时代要求、适应社会性质的一定的道德标准和规范,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们头脑中自生的,而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和性质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八荣八耻”的道德荣辱观,是由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性质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本质要求。可以说,只要我们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就必须提倡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道德荣辱观。

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质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抓住了荣辱观就抓住了道德领域的根本和全局,就抓住了道德建设的导向和基础。提倡和践行“八荣八耻”,做到知荣明耻,这是道德领域、道德建设的治本之策、战略之策。它不是就事论事,不是针对和局限于一般的道德现象,而是从道德荣辱观的高度来看待和评说道德现象、道德行为。我们常说,反腐倡廉要有治本之策,要从源头上治理。提倡和践行“八荣八耻”,做到知荣明耻,就是道德领域的治本之策,就是道德建设的源头治理。

 

   “八荣八耻”的道德荣辱观,从根本上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客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涵盖整个社会而又高度凝练精辟,是道德领域的根本规范、根本尺度、根本标准。

 在道德领域,面对和讨论的是非、美丑、善恶等问题,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是,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因此,判断标准不能混淆,界限不能模糊,更不能颠倒。如果说背离甚至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是对道德建设这条河流的污染的话,那么评判是非、美丑、善恶标准的混淆和颠倒,则是对道德建设这条河流源头的污染。可以讲,前者背离甚至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对道德领域的污染只是局部性的,尽管有些问题也很严重,但毕竟是“流”的问题,治理起来也相对容易一些;而后者就不然了,是非、美丑、善恶标准的混淆和颠倒,则意味着对道德这条河流源头的污染,那就不是局部性而是全局性的问题了,将导致我们整个道德体系的崩塌、道德大厦的倾覆。由此引发的社会风气日下以及社会危机是不堪设想的,后果相当严重。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没有道德标准、道德尺度,或者道德标准、道德尺度混淆颠倒,那么面临的只能是各行其是、随心所欲,是非、美丑、善恶问题的错位和混乱,道德建设无从谈及,道德进步也就无从谈起。由此可见,倡导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荣辱观,从道德建设的源头治理,在道德建设中具有全局的意义。

道德领域倡导风清气正

提倡和践行 “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有着极其深刻的现实针对性。应该讲,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加强道德建设,提升社会风气,从来都是我们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来,人们的思想活跃,道德的自主性、积极性空前高涨,精神风貌生机勃勃、充满活力,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平等、民主、权利、效率、竞争、务实等道德观念孕育生成、渐成风气,思想道德建设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一样,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显著的成绩。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复杂因素,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令人关注和忧虑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不讲诚实守信、利欲熏心、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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