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日期:2012-05-18  发布人: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浏览量:363

为进一步提高我系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推进我系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特制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于本职工作。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爱校爱生,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受到师生的尊敬和爱戴。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4、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格,在本单位本部门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5、带头遵守我系和学校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 

1、由系分会牵头组织评选,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

2、民主推荐。分会对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教职工票选、总支择优推荐的方式,原则上倾向一线教职工。

3、组织评审。系工会分会对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系网页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拟定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报校工会和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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