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8〕43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全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一般是根据需要,围绕教育改革重大问题,指定由单位承担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根据项目指南,由单位进行申请,经专家组进行评议后确定。省厅将根据委托和评议情况,遴选部分改革项目给予资助(对取得资助而未能如期形成改革成果的单位,省厅将取消单位第二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普通高等学校。申报项目应在项目指南(附件1)中选择,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报的改革项目须列入单位已确定的规划或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不包括上级部门已明确要求完成的具体工作),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申报的改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形成明确的改革成果,完成标志一般为以单位名义出台改革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等。
4、各省辖市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限报3项,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限报1项。如不具备条件,可少申报或不申报。
三、材料报送
学校按照要求遴选推荐,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正式申请报告11份,并附《2018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必要时可提供学校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报告中应分别对每个项目的实施依据或开展情况、实施范围、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成果等进行简要说明,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说明不超过1000字。
(2)《项目申报表》(附件3),每个项目纸质文本11份;
(3)以上两项材料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发送至电子邮箱)。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楼319。
联系电话:2853306
发展规划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