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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的通知
发布人:hhnews 日期:2017-03-17 00:00:00  浏览量:235

学校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17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最美母亲”的模范行为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奉献爱心、奉献家庭、奉献社会,推动形成传递美好家风、孝老爱亲、崇德尚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打造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校广大母亲,已入选往届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有“大志”:体现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在本职工作或岗位上积极进取,做出突出贡献,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
    2、有“大孝”:传递良好家风家训,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事迹突出、感人。                
    3、有“大爱”:以德育人,科学施爱,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成效显著。大爱无边,对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4、有“大美”: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品格高尚。
四、相关要求:
    推荐的候选人应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填写《2017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请于3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学校文明办(综合楼626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dwxcb@163.com

    附:关于开展2017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


文  明  办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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