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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协调会
发布人:hhnews 日期:2017-04-21 00:00:00  浏览量:419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4月20号下午,我校在综合楼505会议室召开《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协调会。校长谭贞、校党委副书记王冰,工会主席曹忠义出席,党政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纪委、团委、招生就业处、后勤处、大学生创业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冰主持
       会上,王冰首先传达了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的会议精神,阐明了《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的背景和依据。王冰指出: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大事,学生管理规定是以学籍为中心的管理规定,与我校学生工作“聚焦学业、聚焦专业、聚焦创业”的思路高度契合;相关部门要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找出共性和特殊性问题,制定符合新规定的学校层面的学生管理细则;新出台的学生管理规定,要更加注重对学校管理行为的规范和对学生权益的保护。修订工作要立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出充分体现依法治校精神的管理规定。
       谭贞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内涵,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练学生工作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模式;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师生全面准确理解《规定》的具体内容,将其作为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契机,为持续提升转型发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抓紧时间制定修订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分工,责任到人,加强沟通和督促,保证《规定》按时全面贯彻落实。
       会后,学工部部长朱鸿飞介绍了前期准备工作,对修订原则、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 

(撰稿:刘安辉  责任审核:朱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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